106學年度碩士班考試入學備取生遞補錄取名單-106.07.26
- 日期 : 2017-07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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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 旨:公告 106 學年度碩士班考試入學備取生遞補名單及辦理報到入學事項。
依 據:本校 106 學年度碩士班考試入學招生簡章辦理。
公告事項:106 學年度碩士班考試入學招生現已遇缺得以遞補,備取生遞補名單如后。
一、 本校碩士班考試入學錄取新生分「網路報到」及「新生通訊驗證報到」辦理報到。凡決定就讀本校者,
請按下列 方式辦理,逾期未辦理登記或未成功傳送者,視為自願放棄入學資格,其缺額依序再通知備取
生遞補,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救措施。
二、 網路報到登記
(一) 登記時間:依遞補報到規定時間內(如后)辦理。
(二) 登記方式:
1. 登入本校招生系統(
http://recruit.thu.edu.tw),選擇「碩士班考試入學」→點選【報到作業】
→「網路報 到」登記→確認學籍表→上傳二吋相片(正面半身脫帽證件照)。
2. 網路報到登記成功傳送者,招生系統隨即以簡訊寄發確認通知,亦可自行逕上報名網頁→【報到作
業】查詢 確認登記資料是否成功傳送。
三、 新生通訊驗證報到 將驗證報到應備文件以「限時掛號」方式(郵戳為憑)郵寄或親送至錄取學系。未按上
述時間辦理通訊驗證報到者, 仍以視同自願放棄入學資格論,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救措施。
(一) 驗證報到應備文件:
1. 學籍表(報名網頁→【報到作業】):請自行粘貼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。
2. 二吋正面脫帽證件照 1 張(背後書寫錄取系組、學號及姓名;浮貼在學籍表左上角)。
3. 工作年資證明:以在職生身份報考者請繳交累計至 106 年 1 月 9 日止符合報考系所組規定之工作年
資證明正 本。社工系乙組錄取生須繳交「專職社會工作相關實務經驗證明」正本。
4. 學歷(力)證件原始正本: 須依考生網路報名時所登錄符合報考資格之學歷為準。應屆畢業生或因故未
能繳交者,應填具「切結書」, 並請於切結期限內繳交(若有任何問題,敬請致電各錄取系所),逾期
未繳交者以自願放棄入學資格論,本件 約於註冊入學一個月後發還。
(1)、 已畢業:繳交畢業證書原始正本。
(2)、 應屆畢業生:先填具延遲繳交學歷證件「切結書」(報名網頁→「報到作業」列印使用),並
於本校規定期限內繳交畢業證書原始正本。
(3)、 同等學力報考:
A. 在學士班肄業,僅未修滿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,因故退學或休學,自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
始日 起算已滿二年者,請繳交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。
B. 修滿學士班規定修業年限,因故未能畢業,自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末日起算已滿一年者,請
繳交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。
C. 在大學規定修業年限六年(包括實習)以上之學士班修滿四年課程,且已修畢畢業應修學分一百
二十八學分以上者,請繳交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。
D. 持國家考試及格資格報考之錄取生,請繳交以下文件: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一等、二等、三等
特種考試及格證書原始正本。
(二) 持國外學歷資格報考之錄取生,請繳交以下文件:
1. 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及歷年成績證明正本各一份。(中、英文以外之語言,應加附認證
之中文或英文譯本)
2.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修業起訖期間之入出國紀錄正本一份(報考人如係外國人或僑民者,免
附本項資料)。
四、 注意事項:
(一) 錄取考生如經發現報考資格不符,或所繳學經歷證件有偽造、變造、假借、塗改等情事,即取消其錄
取資格或開除學籍,亦不發給任何有關學業證明。如於畢業後始發覺者,除勒令繳銷其畢業證書外,
並公告取消其畢業資格。
(二) 具僑生身分(一般生)者,應於報到時繳交僑務委員會核發之僑生身分證明文件,否則不予認定。
(三) 對於作業程序如有疑問,請洽各錄取學系或招生組(04)2359-0121 轉 22602。